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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上海市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10·21”非法医疗美容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对上海市涉嫌使用非法医疗美容设备的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收网,查获涉嫌假冒射频美容设备16台,射频美容设备使用的面部治疗头端900/1200发51个、眼周治疗头端450发74个、身体治疗头端500发6个和7D聚拉提美容设备2台。根据前期联合排摸线索,赴广东侦破一起制售假冒射频美容设备产品案,抓获涉案人员120余名,捣毁犯罪窝点15处,查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单位15家,查获假冒射频美容设备54台、探头等耗材4.6万余件、包材6.1万余件,涉案金额9200余万元。相关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进一步规范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激光选区熔化金属材料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激光选区熔化金属材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激光选区熔化金属材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2年3月3日
为进一步规范眼科激光光凝机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眼科激光光凝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眼科激光光凝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2年3月4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2年3月7日
为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2年3月7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2年3月7日
为落实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提升医疗器械检查员科学检查能力,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7月23日, 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之一,医疗器械检查队伍能力建设推进会暨国家医疗器械检查员实训基地启动仪式在苏州举行。本次活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核查中心主任王小刚,苏州市副市长杨知评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一级巡视员、副司长王树才作实训班开班动员。核查中心副主任石磊主持仪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各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是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切实推进国务院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自2021年1月1日首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开展以来,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成功得到示范应用,有力助推了医疗器械从源头生产到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 为进一步做好唯一标识示范推广,国家药监局组织医药、卫生、医保领域专家开展了唯一标识示范单位遴选工作,坚持先进性、示范性,综合考虑地域、环节、实施品种、企业规模、技术先进程度等遴选出首批15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示范单位。
2021年,国家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在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基础上,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体系,助推产业创新发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的《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第126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1年10月21日印发。现就《规定》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