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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查,批准了上海安翰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化道振动胶囊系统”的创新产品注册申请。 该产品由一次性使用消化道振动胶囊(简称胶囊)、配置器和VCP软件(VCP2.1)组成,适用于药物治疗效果欠佳的成人功能性慢性传输型便秘的症状缓解,在医疗机构中经有资质医师指导下使用。 本产品通过振动对结肠壁进行刺激,促进结肠蠕动,为药物治疗效果欠佳的成人功能性慢性传输型便秘提供了一种全新治疗办法。该产品为同类首个,目前国内外尚无同类产品上市。本产品创新点:一是胶囊具备加速度检测能力,可以通过监测加速度数值的变化情况进而启动胶囊;二是产品属于非药物治疗,可作为功能性便秘人群的另一种治疗方案。 目前便秘治疗虽然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但存在患病率高、治疗副作用、复发率高和病人满意度低的情况。本产品预期可提升适用人群的生活质量。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该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附件:国家药监局已批准的创新医疗器械 国家药监局已批准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列表20220228.docx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见习张雨碟 通讯员粤药监) 2月24日上午,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苏盛锋在会上介绍了省药品监管局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举措。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张锋、行政许可处处长邱楠参加了媒体问答环节,发布会由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程朝辉主持。
2022年2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75个,其中首次注册19个,延续注册56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2月批准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 附件:2022年2月批准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xlsx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16号 为贯彻落实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切实做好医疗器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采购、使用进口原材料及相关物品过程中的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口原材料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规范指引》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中反馈的情况,修订形成了《广东省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规范指引(第二版)》,现予发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
3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附条件批准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蛋白疫苗(CHO细胞)上市注册申请。该疫苗是首个获批的国产重组新冠病毒蛋白疫苗,适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的疾病(COVID-19)。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18号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做好2022年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下简称注册人)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管报告,深圳市10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地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海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理号为CSZ1800101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临床试验有因检查,发现注册申报资料中总结报告的数据与临床试验原始检测数据不一致,临床试验数据无法溯源。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提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过程中涉及的补正通知和补充资料过程,结合我国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现状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审评补正资料要求管理规范》,现予以发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