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医疗器械将试行通用“身份证”,这是真的吗?

近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两部门将选定部分重点医疗器械品种、部分省份作为试点,探索加强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初步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实现唯一标识在生产、经营、流通和使用中的示范应用,探索形成从源头生产到最终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为后期全面推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提升医疗器械监管效能和卫生健康管理效率奠定基础。
据了解,长期以来,在我国医疗器械领域,存在产品注册备案编号、集中采购编码、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编码、医保收费编码等多码共存的情况,且各环节编码自成体系“互不理睬”。这种状况造成了各环节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行为不透明,给医疗器械的监管治理带来了诸多困难。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被称为医疗器械产品的“身份证”。作为国际通行做法,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均在积极推进UDI系统。
根据《方案》,两部门将以心脏、颅脑植入物、假体类等高风险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同时覆盖不同种类的典型产品,遴选部分境内外医疗器械注册人、经营企业、流通企业、使用单位、学会协会以及发码机构,及部分省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试点。
《方案》明确的试点工作目标是,探索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框架,形成试点品种唯一标识数据库、建立数据平台;开展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试点应用,形成示范应用标准和规范;探索利用唯一标识实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产品召回及追踪追溯等实施应用;探索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卫生、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实现注册审批、临床应用、医保结算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
《方案》要求,医疗器械注册人要按照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和标准,对其产品创建和赋予唯一标识,完成唯一标识数据库数据上传工作,向下游企业或者使用单位提供唯一标识信息,探索建立唯一标识在产品追溯中的应用模式。使用单位要做好唯一标识与医疗业务系统的对接,探索唯一标识与医疗器械管理、临床应用等系统的衔接。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单位要组织研究卫生健康管理中对唯一标识系统建设的需求,提出数据共享的要求,组织部分使用单位开展唯一标识试点应用;省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会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单位参与唯一标识试点,探索唯一标识在日常卫生健康管理中的应用模式和方法,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3月18日,经国家药监局审查,批准3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截至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已批准17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 新冠......
医疗器械企业之所以在经营生产之前要进行郑州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的发展,同时也能规范各企业良性发展,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的《关于药械组合产品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2021年第52号,以下简称52号通告)。现就52号通告出台的背景、修......
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许多企业都在此过程中获得了非常多的好处,当然也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那么小编就在这里为大家说明试试质量管理体系的好......
2022年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208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51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1个,进口......
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实施以来,深受医疗器械行业的重视,为医疗行业到来了新的机遇。......
感谢老客户的认可,再次选择我司协助完成血氧探头增项业务。......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以......
我司顺利为广州客户拿到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大家都知道,中国自从改革开发到现在,经济不断在发展,其相关的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就拿大家熟知的医疗器械来说吧,不仅对第一类的医疗器械进行了备......